"理费用--福利费"和"应付福利费"的问题?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6/17 20:41:47
公司发放午餐费(1000元/月)记入哪个科目比较合理,我公司有记提应付福利费?

对于新准则,现在是在上市公司执行,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,不一定就要马上改。按原来的:计入应付褔利费:
按新的应作为职工薪酬--职工福利(货币性福利)中,严格的讲:此类同误餐补助不一样,后者是因公出差发生的补助,前者是按月发放的福利性质的费用,属于工薪性质,不作为企业的福利费支出,要交个人所得税。

按新准则的要求,严格来讲,不再计提福利费后,这部分是要算在职工薪酬中交个税的,应该在职工薪酬下设明细科目核算

应付福利费已经取消了,现在统一
在 应付职工薪酬 核算。

记入杂用项目。